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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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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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 |
每片重0.3g(每片相当于总药材1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5150 |
国药准字Z53020772 |
说明 | ||
适应症 |
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散风清热,解毒利咽。用于感冒发热,咳嗽,咽喉肿痛,乳蛾,目赤肿痛。 |
用法用量 |
用温开水溶解后服用。6~12岁儿童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乙酰氨基酚0.5克。 |
臭灵丹、蒲公英、千里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低钠饮食者慎用。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 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