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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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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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每支装10ml(相当于饮片7.5g) |
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4115 |
国药准字Z20133010 |
说明 | ||
适应症 |
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本品适用于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用法用量 |
用温开水溶解后服用。6~12岁儿童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2支),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成分 |
乙酰氨基酚0.5克。 |
本品主要成份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低钠饮食者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珍。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虚及脾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