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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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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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7g |
10ml*12支 |
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499 |
国药准字Z20083473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肾益气,养血生精。用于气血两虚,肾虚精亏所致的心悸气短,失眠健忘,盗汗,腰腿酸软,耳鸣耳聋。 |
补肝肾,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引起的须发脱落、早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支(1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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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禁服;感冒发热患者禁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鹿茸(去毛)、熟地黄、枸杞子、补骨脂(盐制)、牛膝、麦冬、红参、山药(炒)、茯苓、五味子、远志(蜜制)、朱砂等。 |
何首乌(黑豆酒炙),当归,补骨脂,枸杞子,沙苑子,茯苓,牛膝。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粉末;味甘、微酸、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前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1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