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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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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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120g | |
生产企业 |
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038 |
国药准字Z44020236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肾强身。用于腰酸足软,头晕耳鸣,眼花心悸。 |
滋补肝肾,宁心安神。用于治疗肝肾亏损,头晕耳鸣,失眠多梦,怔忡健忘,腰酸,神经衰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儿童、孕妇禁用。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痰火实热者忌服。 |
成分 |
淫羊藿、菟丝子、金樱子、女贞子、狗脊(烫)。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包衣剂。 |
熟地黄、制何首乌、金樱子、菟丝子(制)、女贞子、五味子、山药、茯苓、丹参、白芍(炒)、酸枣仁(炒)、首乌藤等16味。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片芯呈灰至棕灰色。气微,味淡。 |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水蜜丸,除去包衣后显浅棕色;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