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酸恩替卡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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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马来酸恩替卡韦片

拉米夫定片

规格

0.5mg*7片

0.1g
生产企业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20039

国药准字H20123047
说明
适应症

马来酸恩替卡韦片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转氨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肝的治疗。

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氦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用法用量

患者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服用本品。推荐剂量:成人和16岁以上青年口服本品,每天一次,每次0.5mg(一片)。拉米夫定治疗时病毒血症或出现拉米夫定耐药突变的患者为每天一次,每次1.0mg(两片)。本品应空腹服用(餐前或餐后至少2小时)。肾功能不全:在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中,恩替卡韦的表现口服清除率随肌酐清除率的降低而降低。肌酐清除率<50ml/分钟的患者(包括接受血液透析或CAPD治疗的患者)应调整用药剂量。1.肌酐清除率大于等于50ml/min ,通常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 0.5mg,拉米夫定治疗失效 (1.0mg)者,每日一次,每次1.0mg。2.肌酐清除率30至50ml/min,每48小时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疗失效(1.0mg)者,每48小时一次,每次1.0mg。3.肌酐清除率10至30ml/min,每72小时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疗失效(1.0mg)者,每72小时一次,每次1.0mg。4.肌酐清除率小于10血液透析后或CAPD,每5-7日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疗失效(1.0mg)者,每5-7日一次,每次1.0mg。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请在血液透析后用药。肝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用药剂量。

本品应在对慢性乙型肝炎治疗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推荐剂量为每次100mg(1片),每日一次,饭前或饭后服用均可。(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详见说明书。

在【警告】和【注意事项】中也描述了在使用拉米夫定时报告的多种严重不良事件(乳酸酸中毒和伴有脂肪变性的严重肝脏肿大,乙型肝炎的治疗后加重,胰腺炎,与药物敏感性下降和治疗反应减弱相关的病毒变异的出现)。在慢性乙型肝炎病人中进行的临床研究显示,多数患者对拉米夫定有良好的耐受性。多数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在拉米夫定组和安慰剂组病人中相似。最常见的不良事件为不适和乏力,呼吸道感染、头痛、腹部不适和腹痛、恶心、呕吐和腹泻。(详见说明书)

禁忌

对恩替卡韦或制剂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对拉米夫定或制剂中其他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成分

恩替卡韦,其化学名称为2-氨基-9-[(1S,3R,4S)-4-羟基-3-羟甲基-2-亚甲基环戊基]-1,9-二氢-6H-嘌呤-6-酮-水合物

本品主要成分:拉米夫定。 化学名称:(2R-顺式)-4-氨基-1-(2-羟甲基-1,3-氧硫杂环戊-5-基)-1H-嘧啶-2-酮。 分子式:C8H11N3O3S 分子量:229.26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患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马来酸恩替卡韦片,并告知医生任何新出现的症状及合并用药情况。应告知患者如果停药有时会出现肝脏病情加重,所以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改变治疗方法。

1.应提醒病人注意,拉米夫定不是一种可以根治乙型肝炎的药物。病人必须在有乙肝治疗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不能自行停药,并需在治疗中进行定期监测。至少应每3个月测一次ALT水平,每6个月测一次HBV DNA 和HBeAg;

  2.HBsAg阳性但ALT水平正常的病人,即使HBeAg和/或HBV DNA阳性,也不宜开始拉米夫定治疗,应定期随访观察,根据病情变化而再考虑;

  3.耐药相关性随HBV变异株的出现:在对照性临床试验中,初始下降到检测限下之后的HBVDNA,在拉米夫定存在下又再次出现的患者中检测到了YMDD突变型HBV。这些变异株与体外实验中对拉米夫定的敏感性下降有关。在52周时具有YMDD变异HBV的拉米夫定治疗患者与没有YMDD变异迹象的拉米夫定治疗患者相比,说表现出的治疗应答下降,包括较低的HBeAg血清转换率和HBeAg消失率(不超过安慰剂给药组),较高的阳性HBVDNA的再出现率,以及较高的ALT升高率。在对照试验中,但患者出现YMDD变异时,他们的HBVDNA和ALT将比自身先前的治疗时水平升高。已有报告在某些具有YMDD变异的患者,包括来自肝脏移植患者和来自其他临床试验患者中,出现乙型肝炎恶化情况,包括死亡。在临床实践中,如果怀疑出现病毒变异株,则在拉米夫定治疗期间监测ALT和HBVDNA水平将有助于进行治疗决策;

  4.研究人群限制:尚未在失代偿肝病或器官移植患者,小于2岁的儿科患者,乙肝病毒和丙肝病毒,丁型肝炎或HVI双重感染者,或者其他未包含进入主要的Ⅲ期临床对照性研究的患者中确立拉米夫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没有妊娠妇女和对母婴垂直传播影响的相关数据,所以应使用适当的婴儿免疫以避免新生儿感染乙肝病毒;

  5.治疗期间对患者的评价:治疗期间应由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对患者进行定期监测。尚未确立使用拉米夫定治疗1年以上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治疗期间,例如持久性ALT重新升高,HBVDNA水平在初期下降到检测限以下之后又随时间而上升,肝病的临床征象或症状恶化和/或肝坏死性炎症观察结果恶化等此类事件合并出现时,应考虑此类观察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