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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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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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马来酸依那普利10mg,叶酸0.4mg |
10mg |
生产企业 |
深圳奥萨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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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724 |
H2014067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伴有血浆同型半胱氨酸水平升高的原发性高血压。马来酸依那普利降低高血压病人的血压,叶酸可以降低血浆同型半胱氨酸水平。降低血浆同型半胱氨酸水平,是否能预防心脑血管事件的发生尚不明确。 |
本品用于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原发性震颤。 |
用法用量 |
根据血压控制情况选择不同规格的马来酸依那普利叶酸片。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5mg/0.4mg,根据患者的反应调整给药剂量,或遵医嘱。肝肾功能异常患者和老年患者酌情减量或遵医嘱。 |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每次10-15mg,每日2次。原发性震颤开始剂量为10mg/日,疗效不充分时,可增至20mg,分2-3次口服,最多不超过30mg/日。 |
副作用 |
马来酸依那普利 一般情况下马来酸依那普利耐受性良好。在临床研究中,马来酸依那普利不良反应的总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大多数轻微而短暂,不需终止治疗。 下列不良反应与应用马来酸依那普利片有关。 1.晕眩和头痛较常见:2%-3%的病人报告感觉疲乏和虚弱。少于2%的病人报告发生其它不良反应,包括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晕厥、恶心、腹泻、肌肉痉挛、皮疹和咳嗽。肾功能障碍、肾衰和少尿罕见。 2.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有报道在面部、四肢、唇、舌、声门和/或喉部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但罕见(参阅注意事项)。 3.在临床对照试验中或药物上市后发生的极罕见不良反应有: 心血管系统:心肌梗塞或脑血管意外,可能继发于高危病人的血压过低(参阅注意事项)。胸痛;心悸;心律失常;心绞痛;雷诺现象。 消化系统:肠梗阻;胰腺炎;肝功能衰竭;肝炎-肝细胞性或胆汁郁积性;黄疸;腹痛;呕吐;消化不良;便秘;厌食;胃炎。 神经/精神系统:抑郁;精神错乱;嗜睡;失眠;神经过敏;感觉异常;眩晕;异常梦。 呼吸系统:肺浸润;支气管痉挛/哮喘;呼吸困难;流涕;咽痛和声嘶。 皮肤:多汗;多形性红斑;剥脱性皮炎;Steven-Johnson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松懈;天疱疮;瘙痒;荨麻疹;秃发。 其他:阳痿;潮红;味觉改变;耳鸣;舌炎;视觉模糊。 曾报道一种具有部分或全部以下症状的症候群:发热、浆膜炎、血管炎、肌痛/肌炎、关节痛/关节炎、抗核抗体阳性、血沉增快、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白细胞增多,也可出现皮疹,光过敏及其它皮肤病的表现。 实验室检查:临床上实验室标准参数的重要改变极少与服用马来酸依那普利相关,但有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升高,各种肝的酶类和/或血清胆红质增高。这些常在停用后恢复。也曾发生过高血钾和低血钠。还曾报道过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降低者。自马来酸依那普利上市后,曾报告少数病例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骨髓抑制和粒性白细胞缺乏,不能排除这些情况与马来酸依那普利的使用有关。 叶酸 不良反应较少,罕见过敏反应。长期大量用药可出现畏食、恶心、腹胀等胃肠道症状。大量服用叶酸时,可使尿液呈黄色。 马来酸依那普利叶酸片 临床试验中,服用马来酸依那普利叶酸片所出现的不良反应与单用马来酸依那普利的不良反应相似,主要为咳嗽、头痛、口干、疲劳、上腹不适、恶心、心悸、皮疹等。大多数不良反应轻微而短暂,不需终止治疗。 |
循环系统 :偶见心力衰竭、房室传导阻滞 ;有时可见心动过缓 ;有时出现胸痛、胸部不适感、眩晕、站立不稳、低血压 ;偶见心房颤动、末梢血循环障碍(雷诺氏综合征,冷感等)、心悸、气喘。 精神神经系统 :有时出现乏力、倦怠感、头痛、头重、嗜睡。 偶见忧郁、失眠。 消化系统 :有时出现软便、腹泻、腹部不适、腹痛、恶心、呕吐。 偶见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腹胀感、便秘。 有时可见GOT、GPT升高。 |
禁忌 |
对本品任一组份过敏者,或以前曾用某一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治疗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的病人,以及遗传性或自发性血管神经性水肿的病人,禁用本品。 肾功能严重受损者慎用。 |
对本药成分有过敏史的病人,严重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窦房传导阻滞,糖尿病性酮症,代谢性酸中毒,有可能出现支气管哮喘及支气管痉挛的病人,心源性休克,肺动脉高压所致右心衰竭的病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病人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是马来酸依那普利和叶酸的不同剂量组合。 |
本品的成分是盐酸阿罗洛尔。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或淡黄色片。 |
淡橙黄色糖衣片,去除糖衣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症状性低血压极少发生于无并发症的高血压病人。服用马来酸依那普利的高血压病人,由于利尿剂的治疗、饮食限盐、透析、腹泻或呕吐等而致血容量不足,则较有可能发生低血压(请参阅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 |
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可能的病人、特发性低血糖症、控制不充分的糖尿病、长时间禁食状态的病人、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有末梢血循环障碍的病人(雷诺氏综合征,间歇性跛行等)慎用。 长期给药时,须定期进行心功能检查(心率,血压,心电图,X光等)。 在出现心动过缓及低血压时,须减量或停药。 必要时可使用阿托品。 须监测肝、肾功能。 手术前48小时内不宜给药。 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时,须始终联合用α-受体阻断剂。 本药可影响驾车和操作机械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