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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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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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ml相当于饮片1.0g |
10片 |
生产企业 |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275 |
国药准字H2019408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止咳平喘,益气疏表。用于小儿气虚感冒所引起的发热、咳嗽、气喘、咽喉肿痛。 |
用于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以内小儿一次5毫升,一日3次;一岁至三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四岁至六岁一次10毫升,一日4次;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0毫升,一日5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1~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心脏病患儿忌服。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鬼针草、野菊花、西洋参、黄芪、板蓝根、香菇、浙贝母、麻黄、前胡、甘草。 |
详见说明书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透明液体,味甜、微苦、涩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适用于小儿气虚所致风热感冒轻证。若见高热,咳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5.高血压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修正可泰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氨酚咖那敏片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