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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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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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ml相当于饮片1.0g |
0.4gx12包 |
生产企业 |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三叶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275 |
国药准字H1999907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止咳平喘,益气疏表。用于小儿气虚感冒所引起的发热、咳嗽、气喘、咽喉肿痛。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以内小儿一次5毫升,一日3次;一岁至三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四岁至六岁一次10毫升,一日4次;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0毫升,一日5次。 |
口服。一次用量:2岁0.4克,3-5岁0.6克,6-8岁0.8克,9-13岁1.0-1.2克,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1.2-1.6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发热、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禁忌 |
心脏病患儿忌服。 |
1.对本品或吡咯类(咪唑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 2.孕妇禁用。 |
成分 |
鬼针草、野菊花、西洋参、黄芪、板蓝根、香菇、浙贝母、麻黄、前胡、甘草。 |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份牛磺酸0.8克,辅料有:蔗糖、柠檬黄。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透明液体,味甜、微苦、涩 |
该品为黄色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适用于小儿气虚所致风热感冒轻证。若见高热,咳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5.高血压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用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