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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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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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75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中山可可康制药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388 |
国药准字Z1098005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凉血,健脾和胃,制酸止痛。用于胃热烧灼,脘腹刺痛,呕恶吞酸,食少倦怠,慢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活血化瘀,祛风止痛。用于瘀血阻滞、风邪上扰所致的偏头痛,症见头部胀痛或刺痛、痛有定处、反复发作、头晕目眩、或恶心呕吐、恶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嚼碎服。 |
口服。第1日:即刻、服药1小时后、2小时后、4小时后各服10毫升,以后每6小时服10毫升。第2日、3日:一次10毫升,一日3次。三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
尚不明确。 |
禁忌 |
阑尾炎或急腹症时,服用本品可使病情加重,可增加阑尾穿孔的危险,应禁用。 |
出血性脑血管病、阴虚阳亢患者和孕妇禁服。 |
成分 |
猴耳环、陈皮、七叶莲、木香、甘草、氢氧化铝、氧化镁、次硝酸铋。 |
川芎、赤芍、天麻、羌活、白芷、细辛、菊花、薄荷、防风、茶叶、甘草。辅料为聚山梨酯-80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灰棕色的片;气微甜、微涩。 |
本品为棕色液体。气香,味辛、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及辛辣刺激性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本品含氢氧化铝、硝酸铋、氧化镁。骨折患者不宜服用,这是由于不溶性磷酸铝复合物的形成,导致血清磷酸盐浓度降低及磷自骨内移出;能妨碍磷的吸收,长期服用能引起低磷血症;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本品有便秘作用,故长期便秘者应慎用;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4.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高血压头痛及不明原因的头痛,应去医院就诊。3.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头晕目眩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