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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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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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6cm×11cm |
0.6g |
生产企业 |
西安千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716 |
国药准字Z63020263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通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引起的局部肿胀、疼痛的辅助治疗。 |
助消化,消肿,理气和胃。用于积食不化,胃疼痛,胸腹肿胀,大便干燥。 |
用法用量 |
外用,清洁患处皮肤,揭除药贴上的塑料薄膜,贴敷患处。 |
一次2-2.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偶见贴药处皮肤发红、发痒,停止使用即可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忌用。 |
成分 |
川芎、土鳖虫、苏木、桑寄生、续断、桑白皮、龙骨、黄柏、大黄、红花、海马、地龙、乌梅、白芷、鹿角胶、沉香、桑叶、冰片。 辅料为:卡波姆、甘油。 |
藏木香 干姜 诃子 大黄 寒水石 碱花 |
性状 |
棕褐色的凝胶贴膏 |
本品为棕褐色水丸,味咸、辛。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阳虚,主要表现为畏寒肢冷、身倦乏力,大便溏。3.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便溏。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