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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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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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6cm×11cm |
0.1g |
生产企业 |
西安千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716 |
国药准字H42021462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通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引起的局部肿胀、疼痛的辅助治疗。 |
本品为吲哚乙酸类非甾体抗炎药,适用于; 1.关节炎,可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性炎及赖特(Reiter)综合症等的症状,使疼痛和肿胀减轻,及关节活动功能改善,但不能控制疾病过程的进度; 2.痛风,可用于缓解急性通风性关节炎的疼痛及炎症,但不能纠正高尿酸血症,不适用于慢性痛风的长期治疗; 3.滑囊炎、肌腱炎及肩周炎等非关节软组织炎症,在应用一般药无效时可试用; 4..高热的对症解热,可迅速大幅度短暂退热; 5.偏头痛、痛经、手术后痛及创伤后痛等的镇痛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外用,清洁患处皮肤,揭除药贴上的塑料薄膜,贴敷患处。 |
直肠给药。取塑料指套一只,套在食指上,取出栓剂,持栓剂下端,轻轻塞入肛门约2厘米处,一次一枚,一日一次,每日剂量不宜超过2枚。 |
副作用 |
偶见贴药处皮肤发红、发痒,停止使用即可消失。 |
本品的不良反应较布洛芬、萘普生及双氯芬酸多。 1.胃肠道:出现消化不良、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反酸等症状者有12.5%~44%。出现溃疡、胃出血及胃穿孔为2%~5%。 2.神经系统:出现头痛、头晕、焦虑及失眠等约10%~25%,严重者可有精神行为障碍或抽搐等; 3.肾:出现血尿、水肿、肾功能不全;在老年人多见: 4.各型皮疹,最严重的为大孢性多形红斑(Steven-Johnson综合征): 5.造血系统受抑制而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等。 6.过敏反应,哮喘,血管性水肿及休克等。 |
禁忌 |
孕妇禁用。 |
1.交叉过敏反应:本品与阿司匹林有交叉过敏性。由阿司匹林过敏引起的喘息病人,应用本品时有可能引起支气管痉挛。对其他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这类患者禁用。 2.本品用于妊娠的后3个月时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孕妇禁用。 3.本品可自乳汁排出,对婴儿可引起毒副反应。哺乳期妇女禁用。 4.活动性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及其他上消化道疾病及病史者禁用。 5.癫痫、帕金森病及精神病患者,本品可使病情加重。 |
成分 |
川芎、土鳖虫、苏木、桑寄生、续断、桑白皮、龙骨、黄柏、大黄、红花、海马、地龙、乌梅、白芷、鹿角胶、沉香、桑叶、冰片。 辅料为:卡波姆、甘油。 |
化学名:2-甲基-1-(4-氯苯甲酰基)-5-甲氧 基-1H-吲哚-3-L酸 分子量:C19H16ClNO4 |
性状 |
棕褐色的凝胶贴膏 |
本品为脂肪性基质制成的白色或淡黄色栓。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丙磺舒可使吲哚美辛的血浆浓度增高,两药合用时需减少吲哚美辛的用量。 2.不宜与阿司匹林合用,以免降低吲哚美辛的疗效。 3.对某些患者能减弱速尿的促尿酸钠排出及降压作用,如两药同时使用,应密切注意速尿疗效。 4.同时用抗凝血药的患者,应观察凝血酶时间的改变。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