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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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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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20mg |
生产企业 |
四川双新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0949 |
国药准字H20073709 |
说明 | ||
适应症 |
心绞痛的防治 |
本品用于心绞痛发作的预防性治疗,眩晕和耳鸣的辅助性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30mg,一日3~4次 |
每24小时60mg(3片):每日3次,每次1片,三餐时服用。 |
副作用 |
1.常见的有:由体位性低血压引起的眩晕、头晕、昏厥、面颊和颈部潮红;严重时可出现持续的头痛、恶心、呕吐、心动过速、烦躁;皮疹、视力模糊,口干则少见。2.逾量时的临床表现,按发生率的多少,依次为:口唇指甲青紫、眩晕欲倒、头胀、气短、高度乏力,心跳快而弱、发热、甚至抽搐 |
1. 罕见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 2.极罕见帕金森症状,如震颤、强直和运动不能,停药后可恢复。 3. 由于辅料中有日落黄FCF S (Ell0)及胭脂红A(E124)成份,可能会发生过敏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患严重低血压、血容量减少、严重贫血、心衰、青光眼和因脑出血或头部创伤而至颅内压增高的患者禁用 |
1.对药品任一组份过敏者禁用。 2.哺乳期通常不推荐使用(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成分 |
戊四硝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曲美他嗪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2.用药期间从卧位或坐位突然站起时须谨慎,以免突发体位性降压。3.如发生晕厥或低血压,应采用卧姿并使头部放低,吸氧并辅助呼吸。4.交叉过敏反应,对其他硝酸酯或亚硝酸酯过敏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但属罕见 |
1.此药不作为心绞痛发作时的对症治疗用药,也不适用于对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初始治疗。 2.此药不应用于入院前或入院后最初几天的治疗。 3.心绞痛发作时,对冠状动脉病况应重新评估,并考虑治疗的调整(药物治疗和可能的血运重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