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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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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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50mg*20片 |
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珠海同源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502 |
国药准字H20057289 |
说明 | ||
适应症 |
心绞痛的防治 |
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肥厚型心肌病、主动脉夹层、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心脏神经官能症等。近年来尚用于心力衰竭的治疗,此时应在有经验的医师指导下使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30mg,一日3~4次 |
口服。剂量应个体化,以避免心动过缓的发生。应空腹服药,进餐时服药克时美托洛尔的生物利用度增加40%。治疗高血压:一次100~200mg,,分1至2次服用。急性心肌梗死:主张在早期,即最初的几小时内使用,因为即刻使用在未能溶栓的患者中可减小梗死范围、降低短期(15天)死亡率(此作用在用药后24小时既出现)。在已经溶栓的患者中可降低再梗死率与再缺血率,若在2小时内用药还可以降低死亡率。一般用法:可先静脉注射美托洛尔一次2.5~5mg(2分钟内),毎5分钟一次,共3次总剂量为10~15mg。之后15分钟开始口服 |
副作用 |
1.常见的有:由体位性低血压引起的眩晕、头晕、昏厥、面颊和颈部潮红;严重时可出现持续的头痛、恶心、呕吐、心动过速、烦躁;皮疹、视力模糊,口干则少见。2.逾量时的临床表现,按发生率的多少,依次为:口唇指甲青紫、眩晕欲倒、头胀、气短、高度乏力,心跳快而弱、发热、甚至抽搐 |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约为10%,通常与剂量有关。1.常见(>1/100)(1)一般副作用:疲劳,头痛,头晕(2)循环系统:肢端发冷,心动过缓,心悸(3)胃肠系统:腹痛,恶心,呕吐,腹泻和便秘2.少见(1)一般副作用:胸痛,体重增加(2)循环系统:心力衰竭暂时恶化(3)神经系统:睡眠障碍,感觉异常(4)呼吸系统:气急,支气管哮喘或有气喘症状者可发生支气管痉挛3.罕见(<1/1000)(1)一般副作用:多汗,脱发,味觉改变,可逆性性功能异常(2)血液系统:血小板减少(3)循环系统:房室传导时间延长,心律失常,水肿,晕厥(4)神经系统:梦魇,抑郁,记忆力损害,精神错乱,神经质,焦虑,幻觉(5)皮肤:皮肤过敏反应,银屑病加重,光过敏(6)肝:转氨酶升高(7)眼:视觉损害,眼干和/或眼刺激(8)耳:耳鸣偶有关节痛、肝炎、肌肉疼痛性痉挛、口干、结膜炎样症状、鼻炎和注意力损害以及在伴有血管疾病的患者中出现坏疽的病例报道。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患严重低血压、血容量减少、严重贫血、心衰、青光眼和因脑出血或头部创伤而至颅内压增高的患者禁用 |
1.心源性休克。2.病态窦房结综合征。3.II、III度房室传导阻滞。4.不稳定的、失代偿性心力衰竭患者(肺水肿、低灌注或低血压),持续地或间歇地接受β受体激动剂正变力性治疗的患者。5.有症状的心动过缓或低血压。5.本品不可给予心率<45次/分、P-Q间期>0.24秒或收缩压<100mmHg的怀疑急性心肌梗死的患者。6.伴有坏疽危险的严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7.对本品中任何成份或其它β受体阻滞剂过敏者。 |
成分 |
戊四硝酯 |
分子式:(C15H25NO3)2·C4H6O6分子量:684.82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2.用药期间从卧位或坐位突然站起时须谨慎,以免突发体位性降压。3.如发生晕厥或低血压,应采用卧姿并使头部放低,吸氧并辅助呼吸。4.交叉过敏反应,对其他硝酸酯或亚硝酸酯过敏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但属罕见 |
1.肾功能损害。肾功能对本品清除率无明显影响,因此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2.肝功能损害。通常肝硬化患者所用美托洛尔的剂量与肝功能正常者相同。仅在肝功能非常严重损害(如旁路手术患者)时才需考虑减少剂量。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患者不可静脉给予维拉帕米。3.美托洛尔可能使外周血管循环障碍疾病的症状如间歇性跛行加重。对严重的肾功能损害﹑伴代谢性酸中毒的严重急症,及合用洋地黄时,必须慎重。在没有伴随治疗的情况下,本品不可用于潜在的或有症状的心功能不全的患者。患变异型(Prinzmetal氏)心绞痛的患者,在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