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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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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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12.5mg*100片 |
生产企业 |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1450 |
国药准字H11021111 |
说明 | ||
适应症 |
心绞痛的防治 |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嗜铬细胞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30mg,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常用量:开始每次6.25~12.5mg,一日两次,按需要及耐受量渐增至50~200mg。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小于15ml/(min-1.73m2)者,每日25mg;15~35ml/(min-1.73m2)者,每日最多50mg。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常见的有:由体位性低血压引起的眩晕、头晕、昏厥、面颊和颈部潮红;严重时可出现持续的头痛、恶心、呕吐、心动过速、烦躁;皮疹、视力模糊,口干则少见。2.逾量时的临床表现,按发生率的多少,依次为:口唇指甲青紫、眩晕欲倒、头胀、气短、高度乏力,心跳快而弱、发热、甚至抽搐 |
在心肌梗死病人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低血压和心动过缓;其他反应可有头晕﹑四肢冰冷﹑疲劳﹑乏力﹑肠胃不适﹑精神抑郁﹑脱发﹑血小板减少症﹑牛皮癣样皮肤反应﹑牛皮癣恶化﹑皮疹及干眼等。罕见引起敏感病人的心脏传导阻滞。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患严重低血压、血容量减少、严重贫血、心衰、青光眼和因脑出血或头部创伤而至颅内压增高的患者禁用 |
1.Ⅱ-Ⅲ度心脏传导阻滞。2.心源性休克者。3.病窦综合症及严重窦性心动过缓。 |
成分 |
戊四硝酯 |
本品成分为阿替洛尔。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或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2.用药期间从卧位或坐位突然站起时须谨慎,以免突发体位性降压。3.如发生晕厥或低血压,应采用卧姿并使头部放低,吸氧并辅助呼吸。4.交叉过敏反应,对其他硝酸酯或亚硝酸酯过敏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但属罕见 |
本品的临床效应与血药浓度可不完全平行,剂量调节以临床效应为准;肾功能损害时剂量须减少;有心力衰竭症状的患者用本品时,给与洋地黄或利尿药合用,如心力衰竭症状仍存在,应逐渐减量使用;本品的停药过程至少3天,常可达2周,如有撤药症状,如心绞痛发作,则暂时再给药,待稳定后渐停用;与饮食共进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本品可改变因血糖降低而引起的心动过速;患有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的高血压病人慎用;本药可使末梢动脉血循环失调,病人可能对用于治疗过敏反应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无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