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20毫升、100毫升、250毫升 |
每丸重6g |
生产企业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牡丹江灵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480 |
国药准字Z23021979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寒解表,宣肺止咳。用于风寒感冒引起的头痛,畏寒,发热,流涕,咳嗽。 |
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感冒所致的咳嗽,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马兰草,铁筷子,石吊兰,蓝布正,木芙蓉叶,紫苏叶,荆芥等。 |
紫苏叶、前胡、桔梗、苦杏仁、麻黄、甘草、陈皮、半夏(制)、茯苓、枳壳(炒)、黄芩。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性状 |
糖浆剂。 |
本品为黑棕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味微甜、略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久置后会有少量沉淀,摇匀后使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或痰热咳嗽、阴虚干咳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