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4.5g(无蔗糖)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421 |
国药准字Z6102020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清热疏风,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肿大、口渴、发热;急慢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个别病例发生过敏反应,极少数可出现过敏性休克,但口服未见过敏反应的报道。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 |
金银花﹑黄芩。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