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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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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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8g;4.5g(无蔗糖) |
每支装2ml |
生产企业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478 |
国药准字Z4402100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用于咽喉肿痛,肺热咳嗽,热痢,亦可用于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痢疾等。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肌内注射。一次2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 |
成分 |
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 |
穿心莲。辅料为聚山梨酯,苯甲醇。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在同一容器中与其它药物混用。 2.本品是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所以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等现象时不能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