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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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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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8g |
0.3g*18粒*2板 |
生产企业 |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234 |
国药准字Z1098004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用于治疗流感,上呼吸道感染。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日3次,一次2-4粒。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生石膏,知母,紫花地丁,金银花,麦门冬,黄芩,玄参,连翘,龙胆草,生地黄,栀子,板蓝根。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适用于风热证,表现为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7.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