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8g |
每瓶装100ml;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湖北福人金身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007 |
国药准字Z2005414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毫升;三四岁一次7.5毫升,五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