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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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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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8g |
120ml/瓶 |
生产企业 |
广州粤华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海天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430 |
国药准字Z2002766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消炎退热。用于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流感等病毒性感染疾患,症见头痛,发热,流涕,咳嗽等。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小儿2~5岁一次5毫升,5~7岁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 |
鱼腥草、桔梗、桑叶、连翘、荆芥、薄荷、紫苏叶、苦杏仁、芦根、菊花、甘草。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褐色溶液。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