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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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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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8g |
0.1g |
生产企业 |
山西省吕梁中药厂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0989 |
国药准字H2010337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治疗由A、B型流感病毒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片(0.2g),一日3次,服用5日。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阿比多尔。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薄膜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哺乳期妇女、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遵医嘱。 国内进行的阿比多尔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实验中,服药3小时后部分健康受试者出现心率较服药前心动过缓的情况(心率小于60次/分,且心率降低在2-24次/分间,受试者无不良症状。此事件与药物的相关性尚不明确,对于有窦房结病变或功能不全的患者的意义尚不明确,建议该类人群慎重考虑服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