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8g |
4g*20袋/盒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060 |
国药准字Z4402258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急、慢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 |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脾气虚寒症见大便溏者慎用; 4、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药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