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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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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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25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东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凯镛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502 |
国药准字Z1202003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肺热燥咳,痰少咽干。 |
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油腻食物 |
成分 |
枇杷叶。辅料为蔗糖。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茯苓、牡丹皮、泽泻、麦冬、五味子;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黑棕色稠厚的半流体;气微、味甜、微涩。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味甜、酸、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咳嗽者不适用;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油腻食物。 2 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 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