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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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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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4g(无蔗糖) |
每瓶装10ml |
生产企业 |
修正药业集团长春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03039 |
国药准字Z1999402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毒盛所致的热疖痈毒、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
芳香开窍,消疲提神,祛风除湿,理气止痛。用于关节痛,神经痛,扭挫伤痛,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及蚊虫叮咬痒痛,晕车、中暑和疖疮初起。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外用擦抹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酒及辛辣食物;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成分 |
紫花地丁、半边莲、蒲公英、板蓝根。辅料为:乳糖、甜菊素。 |
薄荷脑、冬青油、冰片、薄荷油、樟脑、丁香油、桉叶油、桂皮油。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无蔗糖). |
本品为搽剂。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此药物为外用药,不可内服。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