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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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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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3g |
30mg |
生产企业 |
金诃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421 |
国药准字H2016324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消炎,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肺邪病引起的咳痰不止,呼吸急促,肺热,发烧,鼻塞,胸胁疼痛,咯血,倦怠等。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新生儿呼吸窘迫症和新生儿透明膜病。手术前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和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静脉推注和静脉滴注:静脉推注,将本品用10~2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推注;静脉滴注:将本品加入10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滴。成人: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必要时可增至每次30mg或遵医嘱;6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每日用药总重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kg,分四次给药,应使用注射泵给药。静脉输注时间至少5分钟以上。本品亦可与5%葡萄糖、0.9%氯化钠、果糖或林格氏液混合静脉输注使用。 |
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见,有很好的耐受性,曾有轻度的胃肠道副作用报道,主要为胃不适、胃痛、腹泻等和偶尔出现恶心、呕吐。过敏反应极少出现。 |
禁忌 |
详见说明书。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檀香、悬构木、石灰华、山柰、红花、葡萄、印度獐牙菜、甘草、兔耳草、沙棘膏、塞北紫堇、香旱芹、榜嘎、白花龙胆、诃子、肉果草、毛诃子、无茎芥、余甘子、甘肃蚤缀、土木香、铁棒锤(根、叶)、宽筋藤、人工牛黄、力嘎都。 |
酸氨溴索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灰褐色的粉末;气微,味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粉末。 |
注意事项 |
部分患者如出现心悸,胸闷,四肢麻木,口唇发麻,恶心等症状者,应减量或停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应避免同服强力镇咳药。 2 本品不能与PH值大于6.3的其它溶液混合,因为PH值增加会导致产生氨溴索游离碱沉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