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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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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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克 |
0.25g*45片 |
生产企业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164 |
国药准字Z20055223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血调经,止血。用于面色萎黄、月经不调、小腹冷痛。 |
调经养血,理气止痛。用于气血两亏,经期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3次;或经前4-5天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舌淡肢冷或舌红烦渴者忌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当归、白芍、川芎、熟地黄、艾叶、阿胶、甘草。 |
白芍,当归,三七,醋艾炭,麦冬,丹参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3.孕妇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糖尿病及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6.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7.月经量多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经期延长超过7天均应去医院就诊。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9.连续服药超过2周应咨询医师。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4.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应用应向医师咨询。7.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