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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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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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块重5g、10g、50g |
生产企业 |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628 |
国药准字Z22025367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血调经,止血。用于面色萎黄、月经不调、小腹冷痛。 |
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虚弱消瘦,月经不调,行经腹痛,寒湿带下。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温黄酒或温开水送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舌淡肢冷或舌红烦渴者忌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当归、白芍、川芎、熟地黄、艾叶、阿胶、甘草。 |
红参、熟地黄、阿胶、当归、益母草、鹿胎粉(或仔鹿粉)、鹿茸(去毛)、香附(醋制)、小茴香(盐制)、龟甲等24味。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干膏块;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3.孕妇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糖尿病及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6.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7.月经量多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经期延长超过7天均应去医院就诊。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9.连续服药超过2周应咨询医师。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胀痛者不宜选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