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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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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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0ml |
每袋重14g(相当原药材5g) |
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3213 |
国药准字Z43020779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血调经,止血。用于面色萎黄,月经不调,小腹冷痛。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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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阴虚火旺体质者忌用。 |
月经过多者忌用。 |
成分 |
当归、白芍、川穹、熟地黄、艾叶、阿胶、甘草,辅料为红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合剂。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饮食。2.服本药时不宜和感冒药同时服用。3.月经量多,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向医师咨询。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孕妇和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