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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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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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0g/瓶 |
200ml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127 |
国药准字Z420204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肺热燥咳,痰少咽干。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燥咳,咽干,咽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克,一日2次。 |
口服。每次15~30毫升,每日3次;7岁以上儿童用量减半,3~7岁服1/3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枇杷叶。辅料为蜂蜜。 |
川贝母、枇杷叶、苦杏仁、麦冬、地黄、桔梗、薄荷、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稠厚的半流体;味甜、微涩。 |
本品为棕褐色的黏稠液体;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咳嗽者不适用。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 2.痰湿咳嗽不宜服,其表现为咳嗽痰多,痰粘腻或稠厚成块,伴有食倦,食少腹胀,大便稀溏。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