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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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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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0g/瓶 |
每粒装0.35克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127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肺热燥咳,痰少咽干。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上市后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胀、反胃,以及皮疹、瘙痒、口干、头晕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及本品成分过敏者忌服。 |
成分 |
枇杷叶。辅料为蜂蜜。 |
连翘、金银花、炙麻黄、炒苦杏仁、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辅料为玉米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稠厚的半流体;味甜、微涩。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黄褐色的颗粒和粉末;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咳嗽者不适用。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运动员慎用。 15.打开防潮袋后,请注意防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