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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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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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片芯重0.25g | |
生产企业 |
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华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446 |
国药准字Z2005565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肺热燥咳,痰少咽干。 |
养阴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咽干,咽痒,刺激性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枇杷叶。辅料为蔗糖。 |
玄参、百部(制)、天冬、牡丹皮、麦冬、款冬花(制)、木蝴蝶、地黄、板蓝根、青果、蝉蜕、薄荷油;辅料为蔗糖、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黑棕色稠厚的半流体;气微、味甜、微涩。 |
本品为绿色圆形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咳嗽者不适用;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辛辣、鱼腥食物。 2. 孕妇慎用。 3. 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