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0.42g*12粒/板*2板/盒 |
生产企业 |
厦门华澄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新南方青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240 |
国药准字Z20120023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血,调经,止血。用于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后错,量多色淡,经期延长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支,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当归、白芍、川芎、熟地黄、艾叶、阿胶、甘草 |
夏枯草、桑叶、野菊花。 |
性状 |
本品为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外观为棕褐色的粘稠液体;气微香,味甜。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忌食生冷饮食。3.服本药时不宜和感冒药同时服用。4.月经量多,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向医师咨询。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6.有内科疾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