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10ml |
每袋装6g |
生产企业 |
四川双新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万辉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13031 |
国药准字Z14020419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血,调经,止血。用于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后错,量多色淡,经期延长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支,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6克(0.5-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当归、白芍、川芎、熟地黄、艾叶、阿胶、甘草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外观为棕褐色的粘稠液体;气微香,味甜。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忌食生冷饮食。3.服本药时不宜和感冒药同时服用。4.月经量多,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向医师咨询。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6.有内科疾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