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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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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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片芯重0.25g |
0.25gx12粒x2板/盒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泰乐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877 |
国药准字Z20044416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经养血,理气止痛。用于气血两亏,经期腹痛。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或经前4至5天服用。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芍、益母草、当归、香附、三七、党参、麦冬、艾叶(炭)。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片心呈棕褐色;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 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应用应向医师咨询。 7.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