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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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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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片芯重0.25g |
每袋重14g(相当原药材5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
莱阳市江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877 |
国药准字Z37020952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经养血,理气止痛。用于气血两亏,经期腹痛。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或经前4至5天服用。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月经过多者忌服。 |
成分 |
白芍、益母草、当归、香附、三七、党参、麦冬、艾叶(炭)。 |
当归、黄芪、阿胶、益母草、陈皮。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片心呈棕褐色;味微苦。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 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应用应向医师咨询。 7.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