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清热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板蓝清热颗粒

牛磺酸颗粒

规格

(1)每袋装10g (2)每袋装5g(无蔗糖)

0.4gx12袋
生产企业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济南永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9001

国药准字H19999060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疏散风热,利咽消肿。用于外感风热,热毒壅盛所致感冒发热,头痛,目赤,咽喉肿痛,流感,急性咽炎,扁桃腺炎,腮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感冒、扁桃体炎、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症。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重症可加倍,小儿酌减。预防流感等病毒感染可一日2袋,连服5日。

口服。一次用量: 1-2岁0.5包,3-8岁1包,9-13岁1.5包,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2包,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风寒感冒、脾胃虚寒者不宜服用。

尚不明确

成分

南板蓝根、薄荷脑

牛磺酸,辅料为羧甲基淀粉钠、糖粉、羟丙甲纤维素。

性状

本品为灰棕色至黑褐色的颗粒;味辛凉、甜、微苦。

本品为颗粒;味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该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4.对该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