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清热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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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板蓝清热颗粒

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规格

(1)每袋装10g (2)每袋装5g(无蔗糖)

100ml
生产企业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9001

国药准字H20064417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疏散风热,利咽消肿。用于外感风热,热毒壅盛所致感冒发热,头痛,目赤,咽喉肿痛,流感,急性咽炎,扁桃腺炎,腮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重症可加倍,小儿酌减。预防流感等病毒感染可一日2袋,连服5日。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升(0.5-1格),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困倦、口干、偶有胃肠道刺激症状,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兴奋、失眠、心悸、视力模糊、排尿困难等。

禁忌

风寒感冒、脾胃虚寒者不宜服用。

1.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2.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3.临产前1~2周孕妇禁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5.新生儿、婴儿禁用。

成分

南板蓝根、薄荷脑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盐酸异丙嗪10毫克,愈创木酚磺酸钾250毫克,氯化铵100毫克。辅料为:枸橼酸钠、糖精钠、蔗糖、樱桃香精、羟苯乙酯、苯甲酸钠、枸橼酸、乙醇、焦糖。

性状

本品为灰棕色至黑褐色的颗粒;味辛凉、甜、微苦。

本品为淡棕色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久置可出现振摇易散的沉淀。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应用本品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下列情况应慎用:急性哮喘、膀胱颈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并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黄疸。

  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