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清热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板蓝清热颗粒

双黄连栓

规格

(1)每袋装10g (2)每袋装5g(无蔗糖)

每粒重1.5g
生产企业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9001

国药准字Z23020234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疏散风热,利咽消肿。用于外感风热,热毒壅盛所致感冒发热,头痛,目赤,咽喉肿痛,流感,急性咽炎,扁桃腺炎,腮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重症可加倍,小儿酌减。预防流感等病毒感染可一日2袋,连服5日。

直肠给药。小儿一次1粒,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虚症带下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

禁忌

风寒感冒、脾胃虚寒者不宜服用。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成分

南板蓝根、薄荷脑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酯。

性状

本品为灰棕色至黑褐色的颗粒;味辛凉、甜、微苦。

本品为棕色或深棕色的栓剂。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