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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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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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g |
每片重0.5g |
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牡丹江灵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0645 |
国药准字Z23021791 |
说明 | ||
适应症 |
胃肠痉挛性疼痛。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疼痛时服。必要时4小时后可重复1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常见口干、面红、视力模糊、尿潴留、便秘、头痛、心悸等,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出血性疾病及术前、尿潴留、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溴丙胺太林。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辅料为蔗糖、淀粉、滑石粉、柠檬黄。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素片,显棕黄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 服药后24小时,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 心脏病、肝功能损害、高血压、呼吸道疾病等患者、孕妇及老人慎用。 3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