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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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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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g |
每袋装3g |
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0645 |
国药准字Z20043945 |
说明 | ||
适应症 |
胃肠痉挛性疼痛。 |
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疼痛,闪腰岔气。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疼痛时服。必要时4小时后可重复1次。 |
口服,用温开水或黄酒送服,一次3克,一日2次。外用,以黄酒或醋调敷患处。 |
副作用 |
常见口干、面红、视力模糊、尿潴留、便秘、头痛、心悸等,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出血性疾病及术前、尿潴留、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溴丙胺太林。 |
红花、当归、血竭、三七、骨碎补(炒)、续断、乳香(制)、没药(制)、儿茶、大黄、冰片、土鳖虫。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红棕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 服药后24小时,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 心脏病、肝功能损害、高血压、呼吸道疾病等患者、孕妇及老人慎用。 3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外用时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伤处不宜敷。 3.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应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