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氧沙林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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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甲氧沙林溶液

复方醋酸曲安奈德涂膜剂

规格

0.1%*30m

25ml
生产企业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0021839

国药准字H21023019
说明
适应症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用于银屑病、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扁平苔癣、盘状红斑狼疮。

用法用量

外用。1、1%8-MOP溶液用于牛皮癣 ;0.1%8-MOP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用棉签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照射时光距为10-30cm,照射30分钟左右。每日1次。一般一个疗程为1个月。治愈后,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巩固疗效。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如两个疗程结束,皮损仍无明显消退,可停止治疗。治愈后如有复发,重复治疗仍然有效 ;2、全身性或弥散性患者除用药方法同上外,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 ; 3、局限性白癜风或初起的白癜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应照射紫外线。

外用。涂于患处,每次0.2-0.3ml,每日1-2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 ;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庖、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偶有过敏症状或疼痛增加、头晕、焦虑、红斑、血清氨基转移酶及总胆红质升高等反应。

禁忌

1、12岁以下儿童、年老体弱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肝病患者禁用 ;4、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 ;5、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 、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 ;6、对甲氧沙林溶液过敏者禁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细菌性、真菌性及病毒性皮肤病禁用.

3.溃疡性皮肤病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瓶含酷酿曲安奈德17.25mg,盐股林可霉素172.5mg(17.25万单位)

性状

本品为微黄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或微浊的具有一定粘稠度的液体。

注意事项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2、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 ;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 ;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 ;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1.使用本剂时,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投药期间应限于疾病治疗所需要最低限度的期间。

2.使用后应将瓶口盖好,不要使瓶口污染。

3.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

4.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