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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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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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0.4g |
生产企业 |
贵州富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4072 |
国药准字H20055432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发热恶寒,口渴,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用量:2岁0.4克(1袋),3-5岁0.6克(1袋半),6-8岁0.8克(2袋),9-13岁1.0-1.2克(2袋半-3袋),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1.2-1.6克(3-4)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金银花、连翘、牛蒡子、荆芥、牛黄、薄荷、芦根、淡豆豉、淡竹叶、桔梗、甘草。 |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芳香,味苦、辛。 |
本品为黄色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