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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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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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2g |
0.25g*24粒 |
生产企业 |
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360 |
国药准字Z2008033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表,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咳嗽。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4~8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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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忍冬藤、柴胡、枇杷叶、薄荷、芦根。 |
金银花,百部,大黄,大青叶,知母,黄芩,金钱草。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微甜、略苦。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