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2g |
200ml |
生产企业 |
四川凯京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027 |
国药准字Z420204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表,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咳嗽。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燥咳,咽干,咽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
口服。每次15~30毫升,每日3次;7岁以上儿童用量减半,3~7岁服1/3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忍冬藤、柴胡、枇杷叶、薄荷、芦根。 |
川贝母、枇杷叶、苦杏仁、麦冬、地黄、桔梗、薄荷、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微甜、略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黏稠液体;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 2.痰湿咳嗽不宜服,其表现为咳嗽痰多,痰粘腻或稠厚成块,伴有食倦,食少腹胀,大便稀溏。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