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2g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四川依科制药有限公司 |
桂林安和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901 |
国药准字Z2009086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表,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咳嗽。 |
清热解表,泻火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内郁化火所致的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儿童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忍冬藤、柴胡、枇杷叶、薄荷、芦根。 |
金银花、百部、大黄、大青叶、黄芩、知母、金钱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微甜、略苦。 |
本产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灰褐色的粉末;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服药后如发生腹泻可减量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