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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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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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l:1.5g |
每片重0.7g |
生产企业 |
扬州一洋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322 |
国药准字Z3702109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炎,胃酸过多引起的反酸,烧心,,疼痛,腹胀,嗳气等症状。 |
本品消炎生肌﹐制酸止痛。用于治疗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浅表性胃炎、胃窦炎。 |
用法用量 |
每次1袋,每日3-4次。餐后1-2小时或睡前服用,或遵医嘱。用前摇匀。 |
口服,小片:一次6片,十一至十五岁一次4片;大片:一次3片,十一至十五岁一次2次;一日3次,饭前1~2小时服。 |
副作用 |
偶见便秘、腹泻或恶心。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辛辣、生冷、油腻食物,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
成分 |
铝镁加,其化学名名称为:十四羟基碳酸铝镁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分:海螵蛸、白矾(煅)、白及、延胡索(醋制)、甘草。 |
性状 |
白色粘稠混悬液。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气微,味涩、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肾功能不全、习惯性便秘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低酸性胃病、胃阴不足者慎用,其表现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