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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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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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毫升:1.5克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扬州一洋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322 |
国药准字Z6102092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制酸止痛。用于肝胃不和所致的胃脘疼痛、胃酸过多、嘈杂反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袋,一日3-4次。饭后1-2小时或睡前服用。用前摇匀。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便秘、腹泻或恶心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烟酒及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
成分 |
本品每15毫升内含铝镁加1.5克,辅料为羧甲纤维素钠、甘油、蔗糖、微晶纤维素和羧甲基纤维素钠、薄荷素油 |
延胡索(醋制)、枯矾、海螵蛸(漂)、鸡蛋壳(炒)、青木香、珍珠母(煅)。 |
性状 |
白色粘稠混悬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红、黄、白、棕四种彩色小颗粒;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肾功能不全、习惯性便秘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等刺激性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本品不宜久服,服药3天后症状无减轻或有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4.孕妇慎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