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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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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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cm×6.5cm |
0.025%*10ml |
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九正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897 |
国药准字H1999362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局部性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也可用于小面积的银屑病。 |
本品用于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藓、扁平苔藓、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 |
外涂患处每日早晚各一次。 |
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出现类似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高血压、骨质疏松、精神抑郁、伤口愈合不良。皮肤局部可发生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少数患者涂药部位的皮肤发生烧灼感﹑刺痛﹑暂时性瘙痒,长期应用可发生皮肤毛细血管扩张(尤其面部)﹑皮肤萎缩﹑萎缩纹(青少年易发生)皮肤萎缩后继发紫癜﹑瘀斑﹑皮肤脆弱﹑多毛症﹑毛囊炎﹑粟丘疹﹑皮肤脱色﹑延缓溃疡愈合,封包法在皮肤皱褶部位容易继发真菌感染。经皮肤吸收多时,可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参看注意事项)。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皮肤破溃处禁用。3.对急性、亚急性炎症及渗出糜烂性皮肤病禁用。4.毛发部位或对橡胶膏过敏者不宜敷贴。 |
1. 对该药过敏者。 2. 由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引起的原发性皮肤病变。 3. 溃疡性病变。 4. 痤疮﹑酒渣鼻。 5. 眼睑部用药(有引起青光眼的危险)。 6. 渗出性皮肤病。 7. 面部不宜应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每平方厘米含醋酸曲安奈德不少于16μg,硫酸新霉素不少于90单位。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哈西奈德(氯氟舒松、哈西缩松),16α,17-[(1-甲基亚乙基)双(氧)]-11β-羟基-21-氯-9-氟孕甾-4-烯-3,20-二酮。 |
性状 |
本品为来白的片装橡胶膏。 |
本品为无色澄明微粘液体。 |
注意事项 |
1.伴有细菌或病毒感染时应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置小儿不能接触到地方。 |
1大面积大量用药或封包方式可使经皮吸收多,可发生全身反应,尤其是低龄儿童和婴幼儿,出现可逆行柯兴氏征及生长迟缓,突然停药可出现急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2出现局部不耐受现象,应停药并寻找原因。3警惕留在皮肤皱褶部位和尿布中的药物可吸收入体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