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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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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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以C17H25N3O5S计:0.5g |
40mg/瓶 |
生产企业 |
深圳华药南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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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023 |
H20181110 |
说明 | ||
适应症 |
美罗培南适用于成人和儿童由单一或多种对美罗培南敏感的细菌引起的感染:肺炎(包括院内获得性肺炎)、尿路感染、妇科感染(如子宫内膜炎和盆腔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脑膜炎、败血症。 经验性治疗,对成人粒细胞减少症伴发热患者,可单独应用本品或联合抗病毒药或抗真菌药使用。 美罗培南单用或与其他抗微生物制剂联合使用可用于治疗多重感染。 对于中性粒细胞减少或原发性、继发性免疫缺陷的婴儿患者,目前尚无本品的使用经验。 |
预防侵袭性曲霉菌和念珠菌感染。本品适用于13岁和13岁以上因重度免疫缺陷而导致这些感染风险增加的患者。这些患者包括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HSCT)后发生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的患者或化疗导致长时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患者。治疗口咽念珠菌病,包括伊曲康唑和/或氟康唑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本品适用于治疗口咽念珠菌病,包括伊曲康唑和/或氟康唑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 |
用法用量 |
用法:美罗培南静脉推注的时间应大于5分钟,静脉滴注时间大于15~30分钟。美罗培南推注时,应使用无菌注射用水配制(每5ml含250mg本品),浓度约50mg/ml。 美罗培南可使用下列输液溶解:0.9%氯化钠注射液、5%或者10%葡萄糖注射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用量:成人:给药剂量和时间间隔应根据感染类型、严重程度及病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推荐日剂量如下: 肺炎、尿路感染、妇科感染(如子宫内膜炎)、皮肤或软组织感染,每8小时给药一次,每次500mg,静脉滴注。 院内获得性肺炎、腹膜炎、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的合并感染、败血症的治疗,每8小时给药一次,每次1g,静脉滴注。 脑膜炎患者,推荐每8小时给药一次,每次2g,静脉滴注或推注。 肾功能不全成人的剂量调整: 肌酐清除率<51ml/min病人按下面的规定减少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剂量(依据不同的感染类型) 时间间隔 26~50 1个推荐剂量 每12小时 10~25 1/2个推荐单位剂量 每12小时 10 1/2个推荐单位剂量 每24小时 注意: 配制好静脉点滴注射液后应立即使用,建议在15~30分钟之内完成给药。使用前,先将溶液振荡摇匀。如有特殊情况需放置,仅能用生理盐水溶解,室温下应于6小时内使用(本药溶液不可冷冻)。 |
预防侵袭性真菌感染:200mg(5ml),每日3次。疗程根据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或免疫抑制的恢复程度而定。口咽念珠菌病:第1天的负荷剂量100mg(2.5ml),每日2次,之后100mg(2.5ml),每日1次,为期13天。伊曲康唑和/或氟康唑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400mg(10ml),每日2次。疗程根据患者基础疾病的严重程度和临床应答而定。本品置于4盎司(123ml)琥珀色玻璃瓶内,带防儿童开启封盖(NDC0085-1328-01),内含105ml混悬液(每ml含40mg泊沙康唑)。使用前请充分振摇本品。建议在每次给药后和储存前用水清洗量匙。必须在进餐期间服用本品,或者对于无法进餐的患者,可以伴随营养液或碳酸饮料(如:姜汁汽水)服用本品。为了增加泊沙康唑的口服吸收并且优化血浆浓度:必须在进餐期间或进餐后立即(20分钟内)服用本品。对于无法进餐的患者,可以伴随营养液或碳酸饮料(如:姜汁汽水)服用本品。而对于无法进餐或不能耐受口服营养液或碳酸饮料的患者,考虑采用其他抗真菌治疗或对患者出现的突破性真菌感染进行密切监测。在出现重度腹泻或呕吐的患者中,必须对突破性真菌感染进行密切监测。通常应避免可导致泊沙康唑血浆浓度降低的联合用药,除非获益超过风险。如果需要使用这类药物,必须对患者出现的突破性真。 菌感染进行密切监测。肾功能不全:单次服用400mg口服混悬液后,轻度(CLcr:50~80ml/min/1.73m2,n=6)和中度(CLcr:20~49ml/min/1.73m2,n=6)肾功能不全对于泊沙康唑的药代动力学不存在显著的影响,因此,在轻度至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中,不需要进行剂量调整。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CLcr:<20ml/min/1.73m2)中,平均血浆暴露水平(AUC)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CLcr:>80ml/min/1.73m2)相似;然而与其它肾功能受损组(变异系数<40%)相比,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AUC估计值范围存在较高的变异性(变异系数=96%)。由于暴露水平存在变异性,必须对重度肾功能受损患者出现的突破性真菌感染进行密切监测。肝功能不全:在轻度(Child-PughA级,N=6)、中度(Child-PughB级,N=6)和重度(Child-PughC级,N=6)肝功能不全患者中,单次口服泊沙康唑400mg后,平均AUC与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N=18)相比分别升高43%、27%和21%。与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相比,在轻度、中度和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平均Cmax分别升高1%、升高40%和降低34%。与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相比,在轻度、中度和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平均表观口服清除率(CL/F)分别下降18%、36%和28%。在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以及轻度、中度和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消除半衰期(t1/2)分别为27小时、39小时、27小时和43小时。在轻度至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A、B和C级)患者中,不建议对本品进行剂量调整【见注意事项】。性别:在男性和女性中,泊沙康唑的药代动力学相似。不需要根据性别对本品进行剂量调整。人种:泊沙康唑的药代动力学性质不受人种的显著影响。不需要根据人种对本品进行剂量调整。 |
副作用 |
感染 日本上市前的临床研究2683例中有47例(1.8%)出现不良反应,以及399例(14.9%)发生了实验室检查的异常。主要为ALT(GPT)升高(7.9%:203例/2573例)、AST(GOT) 升高(6.9%:178例/2573例)、嗜酸粒细胞数量增多(3.5%:82例/2345例)。 在日本进行的上市后使用情况调查中,调查总例数5242例中有567例(10.8%)出现包括实验室检查异常在内的不良反应。主要不良反应为,ALT(GPT)升高(3.3%:174件)、AST(GOT)升高(3.0%:155件)等(截至再审查结束时)。 *在日本进行的增加儿童用法用量的临床试验中,52例中23例(44.2%)出现了包括实验室检查异常的不良反应。主要不良反应为,ALT(GPT)升高(26.9%:14例)、AST (GOT)升高(17.3%:9例)等。 儿童的特定使用成绩调查的1210例中有173例(14.3%)出现了包括实验室检查异常在内的不良反应。主要不良反应为,肝脏功能异常(6.0%:72件)、AST(GOT)升高(2.7%:33例)、ALT(GPT)升高(2.6%:31例)等。(截至再审查结束时) 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截至批准前的日本国内临床试验(成人以及儿童)107例中有50例(46.7%),出现了包括实验室检查异常在内的不良反应。主要不良反应有,肝功能疾病(9.3%:10例)、ALT(GPT)升高(8.4%:9例)、腹泻(6.5%:7例)、AST(GOT)升高(4.7%:5例)等。 (1).严重不良反应 1)过敏性休克(<0.1%)、速发过敏反应 注意密切观察,一旦出现呼吸困难、不舒服、口腔感觉异常、哮鸣、头晕、便意、耳鸣、发汗、全身潮红、血管性水肿、荨麻疹等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2)急性肾衰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1%) 定期检查肾功能,密切观察,发现异常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3)暴发性肝炎(频率不明※ 1) ) 、肝功能疾病(0.1~<5%)、 黄疸(<0.1%) 可能出现暴发性肝炎等重症肝炎、肝功能疾病、黄疸,因此应进行密切观察如定期检查等,发现异常则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4)伴有血便的重症结肠炎例如假膜性结肠炎等(<0.1%) 密切观察,出现腹痛,颊繁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5)间质性肺炎,PIE综合征(<0.1%) 密切观察,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光片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症状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6)惊厥、意识水平下降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0.1%) 密切观察,如有上述症状出现时,应立即采取停药等适当措施。尤其肾脏疾病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的患者容易发生,所以此类患者使用时要特别注意。 7) 中毒性表皮坏死 溶解( (Toxic Epidermal Necrolysis:TEN )(<0.1%)、眼粘膜皮肤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频率不明※ 1) 密切观察,如有此种症状发生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8)全血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溶血性贫血(频度不明※ 1)、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0.1%) 定期做血液检查,密切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发生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9) 血栓性静脉炎(频率不明※ 1) 密切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发生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2).其它不良反应 出现以下不良反应时,应根据需要采取降低剂量、停药等适当措施。 不良反应基于在日本进行的用于注册申请(包括追加适应症?用法用量申请)的临床试验以及上市后调查结果。 ※1)为上市后的自发报告,故发生频度不详。 ※2)出现这类异常症状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
严重不良反应和其他重要不良反应:下列严重不良反应和其他重要不良反应在本说明书的其他章节进行详细讨论:过敏反应。心律失常和QT间期延长、肝毒性。临床试验经验:因为临床试验在各种不同条件下开展,不能将本品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率与其他药物临床试验的结果进行直接比较,并且不能代表临床实践中的实际发生率。在临床试验的1844名患者中对泊沙康唑治疗的安全性进行了评估。其中包括参加活性对照预防研究的605名患者、参加活性对照口咽念珠菌病研究的557名患者、参加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研究的239名患者,以及参加其他适应症研究的443名患者。这反映了不同的人群,包括免疫功能受损患者,如恶性血液病、化疗后中性粒细胞减少、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反应和HIV感染,以及非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该患者人群中71%为男性,平均年龄为42岁(范围为8~84岁,56%的患者≥65岁,1%的患者<18岁),64%为白人,16%为西班牙裔,36%非白人人种(包括14%的黑人)。171名患者接受了≥6个月的泊沙康唑治疗,其中58名患者接受了≥12个月的泊沙康唑治疗。表2显示了泊沙康唑预防研究中发生率大于10%的治疗中出现的不良反应。表3显示了口咽念珠菌病(OPC)/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rOPC)研究中发生率至少为10%的治疗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曲霉菌和念珠菌的预防:在2项随机、比较性预防研究中,在重度免疫功能受损患者中,将泊沙康唑200mg,每日3次方案与氟康唑400mg,每日1次或伊曲康唑200mg,每日2次方案的安全性进行了比较。预防临床研究中最频繁报告的不良反应(>30%)包括发热、腹泻和恶心。预防临床研究中最常导致停止泊沙康唑治疗的不良反应与胃肠病症相关,具体而言包括恶心(2%)、呕吐(2%)和肝酶水平升高(2%)。发生口咽念珠菌病的HIV感染受试者:在2项关于口咽念珠菌病的随机、对照研究中,对557名HIV感染患者接受泊沙康唑≤400mg,每日1次的安全性与262名HIV感染患者接受氟康唑100mg,每日1次的安全性进行了比较。另有239名出现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的HIV感染患者在2项关于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rOPC)的非比较性临床试验中接受了泊沙康唑治疗。在这些受试者中,149名接受每日800mg剂量治疗,其余受试者接受剂量≤400mg,每日1次治疗。在OPC/rOPC研究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发热、腹泻、恶心、头痛和呕吐。在对照OPC汇总研究中,最常导致停止泊沙康唑治疗的不良反应包括呼吸功能不全(1%)和肺炎(1%)。在难治性OPC汇总研究中,最常导致停止泊沙康唑治疗的不良反应包括AIDS(7%)和呼吸功能不全(3%)。较不常见的不良反应:血液和淋巴系统:溶血性尿毒性综合征、血栓形成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中性白细胞减少加重。内分泌系统:肾上腺功能不全。神经系统:感觉异常。免疫系统:过敏反应。心脏: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血管:肺栓塞。肝胆系统:胆红素血症、肝酶水平升高、肝功能异常、肝炎肝肿大、黄疸、SGOT水平升高、SGPT水平升高。代谢和营养:低钾血症。血小板、出血和凝血:血小板减少症。肾脏和泌尿系统:急性肾衰竭。临床实验室检查值:在健康志愿者和患者中,肝功能检查参数值升高与泊沙康唑血浆浓度升高无关。大多数肝功能检查异常结果为轻微、一过性并且不会导致停止治疗。本品上市后没有发现在临床试验期间未被披露的具有临床意义的不良反应。 |
禁忌 |
1.对本品成分及其他碳青霉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2.使用丙戊酸的病人禁用。 |
过敏反应:对泊沙康唑、本品的任何成分或其他唑类抗真菌药过敏者禁用本品。 与西罗莫司联用禁止本品与西罗莫司联合使用。本品与西罗莫司联合用药可导致西罗莫司血液浓度约升高9倍,从而会导致西罗莫司中毒。与CYP3A4底物联合用药可导致QT间期延长。禁止本品与CYP3A4底物联合使用,因为联合使用会导致QT间期延长。本品与CYP3A4底物匹莫齐特和奎尼丁联合用药可导致上述药品的血浆浓度升高,从而导致QTc间期延长和罕见的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主要通过CYP3A4代谢的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禁止本品与主要通过CYP3A4代谢的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联合使用,例如:阿托伐他汀、洛伐他汀和辛伐他汀。由于联合使用后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会增加,从而会导致横纹肌溶解。与麦角生物碱联用禁止本品与麦角生物碱联合使用。泊沙康唑会导致麦角生物碱(麦角胺和双氢麦角胺)血浆浓度升高,可能导致麦角中毒。 |
成分 |
化学名称:(一)-(4R,5S,6S)-3-[[3S,5S)-5-(二甲基胺酰基)-3-吡咯烷]硫]-6-[(1R)-1-羟乙基]-4-甲基-7-氧-1-氮杂双环[3.2.0]庚-2-烯-2-羧酸三水合物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7H25N3O5S·3H2O 分子量:437.51 辅料:无水碳酸钠 |
泊沙康唑。辅料:人造樱桃味纯净水、枸橼酸一水物、丙三醇、液体葡萄糖、聚山梨醇酯80、西甲硅油、苯甲酸钠(E211)、枸橼酸钠二水物、二氧化钛(E171)、黄原胶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结晶性粉末。 |
白色混悬液,可观察到透明至不透明白色半固体颗粒。 |
注意事项 |
1.一般注意事项 (1)对碳青霉烯类、青霉素类或其他内酰胺类抗生素具有既往过敏史的患者则也可能对美罗培南出现过敏反应。本品与所有内酰胺类抗生素同样,极少报告出现过敏反应(但严重时可致死)。因此,在使用本药前,应详细询问病人过去对β-内酰胺类的抗菌索的过敏史。若对本药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作相应处理。 (2)严重肾功能障碍的患者,参考“用法用量”、“药代动力学”。 (3)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加重肝功能障碍。 (4)老年患者,参考“老年用药”。 (5)进食不良的患者或非经口营养的患者、全身状况不良的患者,有可能引起维生素K缺乏症状。 (6)有癫痫史或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的患者,发生惊厥、意识水平下降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的可能性增加。 (7)给药后第3~5天应特别注意观察皮疹等不良反应。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改用其它药物等适当措施。连续给药时,也应随时观察不良反应。 (8)使用本药前未能确定细菌敏感性时,应在给药开始后第三天确定其对本药是否敏感,然后判断使用本药是否适当。当细菌对本药不敏感时,应立即改用其它药物。 (9)根据病人情况,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未确定病原菌便开始使用本药时,若数日内病情未见好转,应采取改用其它药物等适当措施。连续给药时,也应随时观察症状好转情况,不得随意长期给药。 (10)根据病人情况需连续给药7天以上时,应明确长期给药的理由,并密切观察是否有皮疹及肝功能异常等不良反应,使用本药不得随意连续给药。 (11)因有时会出现AST(GOT)、ALT(GPT)升高,连续给药一周以上时,应进行肝功能检查。对有肝脏疾病的患者,应注意监测转氨酶和胆红素水平。 (12) 对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进行治疗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仅对伴有发热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使用本药。 2) 观察到嗜中性粒细胞计数、发热恢复后,应考虑停止给药。 3) 如能确认为肿瘤性发热?药物热等非感染性发热时,应迅速停止给药。 (13) 化脓性脑膜炎的患者,因疾病本身的过程以及药物容易透过血脑屏障,容易发生惊厥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2.对实验室检查值的影响 (1)除用试纸检查外,对用班氏试剂、斐林溶液、屎糖试药丸做的尿糖检查,有时出现假阳性,应注意。 (2)直接库姆斯试验有时呈阳性,应注意。 (3)有时尿胆素原检查呈假阳性,应注意。 |
与神经钙蛋白抑制剂的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环孢菌素或他克莫司联合用药可导致这些神经钙蛋白抑制剂的全血浓度谷值升高。临床疗效研究中,对环孢菌素浓度升高患者已有肾毒性和脑白质病(包括孤立的死亡病例)报告。在泊沙康唑治疗期间和停止治疗后应该频繁监测环孢菌素或他克莫司的全血浓度谷值,并且依据此调整环孢菌素或他克莫司的剂量。心律失常和QT间期延长:某些唑类药物,包括泊沙康唑在内会导致心电图QT间期延长。另外,使用泊沙康唑的患者已有罕见的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病例报告。健康志愿者中的多重时间匹配心电图分析结果显示QTc间期平均值没有任何升高。在基线和稳态时,记录了接受泊沙康唑400mg,每日2次,伴随高脂肪膳食的173名健康男性和女性志愿者(年龄为18~85岁)在12小时内采集的多重时间匹配心电图。在该汇总分析中,按推荐临床剂量给药后,QTc间期(Fridericia)平均值相对于基线的变化为-5msec。在给予安慰剂的少数受试者(n=16)中也发现QTc(F)间期减低(-3msec)。安慰剂调整后的最大QTc(F)间期平均值相对于基线的变化<0msec(-8msec)。接受泊沙康唑的健康受试者没有出现QTc(F)间期≥500msec或QTc(F)间期与基线相比升高≥60msec。本品不得与属于CYP3A4底物和已知可延长QTc间期的药品联合使用。可能发生药物性心律失常状况的患者应该慎用泊沙康唑。在出现过心律失常状况的患者中,必须慎用本品,例如:先天性或获得性QTc间期延长、窦性心动过缓,已出现症状性心律失常联合使用已知可导致QTc间期延长的药品(除了在禁忌中提到的药物)。电解质紊乱,在泊沙康唑治疗前和治疗过程中,必要时应对电解质紊乱,特别是钾离子、镁离子或钙离子水平进行监测和纠正。泊沙康唑是CYP3A4抑制剂,在其它通过CYP3A4代谢的药品治疗期间,只能在特殊情况下使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肝毒性:在临床试验中,出现了肝脏不良反应(例如轻度至中度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总胆红素水平升高和/或临床肝炎)。肝功能检查参数升高通常在停止治疗时可逆转,在某些情况下,在未暂停药物治疗时,这些试验结果可恢复正常,极少需要停药。在罕见情况下,患有严重基础疾病(例如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的患者在泊沙康唑治疗期间出现更重度的肝脏不良反应,包括胆汁淤积或肝功能衰竭,甚至死亡。这些重度肝脏不良反应主要见于一项临床试验中接受每日800mg(400mg,每日2次或200mg,每日4次)治疗的受试者。在开始泊沙康唑治疗和治疗期间,必须对肝功能检查进行评估。对于泊沙康唑治疗出现肝功能检查异常的患者,必须对发生更重度的肝损伤进行监测。患者管理必须包括肝功能实验室评估(尤其是肝功能检查和胆红素)。如果临床体征和症状符合肝病,并且与泊沙康唑相关,必须停止泊沙康唑治疗。与咪达唑仑联用:本品与咪达唑仑联合用药会导致咪达唑仑血浆浓度约升高5倍。而咪达唑仑血浆浓度升高则会增强并且延长催眠和镇静作用。必须密切监测治疗患者是否发生咪达唑仑血浆浓度过高导致的不良反应,并且必须备有苯二氮卓受体拮抗剂用于逆转这些反应。其他过敏反应:尚无泊沙康唑与其它唑类抗真菌药物有交叉过敏的相关信息。在对其它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使用泊沙康唑时,应注意观察过敏情况。胃肠功能紊乱有关重度胃肠功能紊乱(如重度腹泻)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数据有限。在重度腹泻或呕吐患者中,必须对突破性真菌感染进行密切监测。利福霉素抗菌药物(利福平、利福布汀)、特定的抗惊厥剂(苯妥英、卡马西平、苯巴比妥、扑米酮)、依法韦仑和西咪替丁 在联合治疗期间,泊沙康唑的浓度可显著下降;因此,除非对患者的益处超过风险,否则必须避免联合使用泊沙康唑。 辅料每5ml该药品混悬液大约含1.75g葡萄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碍患者不得接受这类药物治疗。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尚没有开展过考察泊沙康唑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的研究。由于已经报告过的泊沙康唑的某些不良反应(如腹泻、嗜睡等)潜在可能影响驾驶/操作机器的能力,如需驾驶或操作机器应慎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