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1)15ml(2)25ml |
1克:5毫克 |
生产企业 |
上海百岁行药业有限公司 |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580 |
国药准字H35021187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用于急慢性软组织损伤引起的疼痛。 |
用于软组织损伤的应急治疗,如扭伤、肌痛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擦于患处,一日2次。 |
外用。使用时喷头距患处皮肤5-10公分处揿压阀门,持续喷射2-3秒钟,若需重复使用,应间隔半分钟,但一日不得超过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婴幼儿禁用。 |
成分 |
辣椒、延胡索、麝香、乳香、没药、薄荷脑、月桂氮卓酮、花露香精、玉桂油。 |
主要成分为水杨酸甲酯 |
性状 |
本品为外用药浓缩酊剂。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具芳香气,有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使用前轻轻振摇。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5.使用与贮存时勿靠近明火或易燃品。6.一次喷射时间不应超过3秒钟,以免发生冻伤。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